关于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“三助”人员考核的通知
各相关单位:
为落实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16〕30号)文件精神,进一步做好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“三助”人员考核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考核对象
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受聘“三助”岗位的研究生。
二、工作安排
1. 2017-2018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“三助”人员的考核工作,由各设岗单位按照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实施办法(修订)》(校研字〔2016〕30号)文件要求,组织实施。
2. 受聘研究生填写《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考核表》(见附件),聘用单位(个人)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2018年6月20日前,由设岗单位将考核表(一式三份)纸质版报送至行政楼519室。
三、注意事项
1. 未能按时报送或不报送考核材料的受聘研究生,视为其自动放弃考核,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2. 报送考核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受聘研究生,其考核结果为不合格。
3. 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受聘人员,停发其岗位津贴,原则上不再补发。
4. 设岗单位对不能胜任或不宜继续担任“三助”工作的研究生应及时进行调整或解聘。
联 系 人:肖宿,联系电话: 3801085
附件:淮北师范大学研究生“三助”工作考核表
党委研究生工作部
2018年6月1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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