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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安排

关于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相关工作的通知

来源: 发布时间:2022-11-24 20:58:34 浏览次数: 【字体:

为切实做好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(查)各项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时间安排

(一)本学期教学活动于2022年12月25日前完成。

(二)期末公共课考试(查)时间为2022年12月19日至2022年12月30日(教学周第17-18周)。集中考试(查)每天可安排的时间统一为:上午8:20-12:00,下午14:00-17:40。

其中:公共必修课程、部分交叉课程考试时间(见附件1)由教务处统一安排;专业课和其它课程以考查方式考核的,可在最后一次课进行随堂考试完成考核。以考试方式考核的,根据专业实际教学安排情况由各教学单位自行安排时间进行,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前开展考试。

(三)所有考试(查)任务与日程安排(一式三份)至少应于考前一周提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审核,同时上交电子版。

二、命题与制卷

(一)命题、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(细则)、试题(含A、B卷)三年内的重复率等要求均严格按《淮北师范大学期末考试管理规定(试行)》(校教字〔2013〕46号)、《淮北师范大学教师教学工作规范》(校教字〔2018〕48号)及《关于试行<淮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命题双向细目表>的通知》(教务字〔2008〕16号)有关规定执行,严格按照规定同时认真做好试卷保密工作,所有期末考试(查)试卷一律禁止采取电子邮件、QQ、微信传送等形式报送,如发生试卷流失、试题内容泄露等情况,将依据《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办法》严肃处理。

(二)命题相关时间节点

1.《淮北师范大学2022-202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试题申报表》(一式三份,注明试卷袋、答题纸使用数量,见附件2)应于12月7日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,由质量管理科负责联络印制。联系人:周老师,联系电话:3802298。

2.命题教师须至少在课程结束前2周完成命题工作,命题截至时间为12月7日。

3.命题老师和院长手写签字后的试卷(含A、B卷)纸质版本由学院指明专人负责移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,移交工作截至时间为12月9日。

4.印刷单位负责试卷的印刷、分装,配送和清点工作由印刷单位和学院负责人对接,并于12月16日前完成。

三、监考

(一)每位教职工均有参加监考的义务,须服从单位统一安排,认真履行监考职责。考场监考人员配置须按如下规定执行:45人以下的考场,须安排2名监考人员;45人及以上的考场,须安排3名监考人员。其中,公共课考场要求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监考教师。辅修课考试(查)由课程承担单位安排监考人员。监考人员必须是我校正式在职且身体健康的教职工。

(二)每个考场要配发考生签到表,签到表由课程承担单位负责打印。监考人员在考试(查)开始前,须严格要求学生按次序就座并签名参加考试,以便教师阅卷时查询,杜绝丢失试卷或漏登成绩等现象发生。

(三)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须认真填写考试袋封面考场情况和纸质《考场记录表》,由开课单位教学秘书按考试时间集中装订存档。

(四)监考人员一经排定,若无特殊情况,不得随意更换。若有特殊原因需变更的,学院应提前报教务处备案。

(五)监考人员须持监考证提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,并提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,于考前5分钟内分发试卷,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规定时间之前拆封试卷。

四、考试纪律

(一)监考人员进入考场后,应对考场进行检查,清点参考人数。

(二)监考人员在监考过程中应不断巡查考场,主动作为,防止舞弊现象发生。若发现违反考试纪律行为,监考人员须及时制止,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当场处理。

(三)考试结束后,监考人员须认真清点试卷,防止漏收试卷现象发生(发、收试卷份数与参考学生数必须保持一致)。试卷经清点无误后,按照考生学号从小到大的顺序整理好并及时送交至考务办公室,由考务人员复查试卷份数、密封卷头。

(四)监考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,不得做其它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,不得擅自离开考场,不得对试题作任何解释。监考人员疏于职守,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《淮北师范大学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》(校教字〔2015〕26号)有关规定处理。

(五)各教学单位须认真组织安排好期末考试(查)工作,严格要求,严格把关;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,加强学生考风考纪观念,诚信参考。学生参加考试(查),须携带“学生证”或相关有效身份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(查),重修学生还需携带教务处印发的重修听课证方可进入考场参加考试(查)。

(六)除考试(查)必备用品外,其它与考试(查)无关的物品如手机、有关资料等一律不得带至考场座位。监考人员须于考前督促学生将与考试(查)无关的物品按指定位置集中存放。

五、阅卷与成绩评定

(一)课程考试(查)结束后,有关阅卷、成绩评定及试卷复查等均按《淮北师范大学课程考试评卷工作规范》有关规定执行。成绩评定须严肃认真,成绩统计与录入系统须做到准确无误。

(二)阅卷过程中,凡涉及分数异动的,阅卷教师必须在异动处签名,否则分数异动一律视为无效。

(三)成绩提交系统时,任课教师需认真核对考场记录中有关考试人数、缺考、缓考、旷考、取消考试资格、考试违纪等信息,无误后方可上传至教务系统内,上传完成后,应再次核查总评成绩不及格学生的分数是否有误。确认无误后,点击提交,完成上传。如成绩上传错误,需要修改,应在下学期开学前三天按照要求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提交修改申请,经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修改。

(四)成绩网上提交的截至时间为2023年1月8日17时。

六、成绩发布与管理

(一)学生自2023年1月9日起,可在教务系统(通过学校主页的信息门户登录进入教务管理系统)中查询本学期课程成绩(注:未参与或未完成本学期教学质量评价学生无法查询)。

(二)成绩上传完成后,各学院应将不及格学生相关课程成绩通知到学生家长和本人,辅导员可通过QQ、微信、电话、电子邮件或邮寄(到教务处教务科领取信封)等方式进行,务必通知学生假期内复习,准备参加开学补考。

七、疫情防控

请各学院严格按照当前形势下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的要求,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学生不能参加考试。请相关学生根据防疫要求提前安排返校计划,以免耽误考试,因疫情原因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。

       附件1:2022-2023(1)期末考试公共课与部分交叉课安排表

        附件2:2022-2023(1)期末考试试题申报表

 

 

淮北师范大学教务处

2022年11月23日


终审:物理与电子信息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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